2)第九十一章戒指_娶了妹妹的白月光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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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也怒在心头,听了这一番好话,又见桃叙态度谦卑,说话软声软气的,也不好再生气,她笑了笑,从手上取下了戒指给我们看。

  我刚想接过去,就被她狠狠拍掉了手:“只许看,不许摸!”

  我疼得眼泪汪汪,叁秋握住我的手,我看了看她手上的戒指,样式、颜色、宝石、金环,都跟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可就是内环没有那个“林”字,反而刻着“董”。

  太奇怪了!怎么回事?

  是我的记忆出了差错,还是当铺的人搞错了,他收了两枚戒指?

  我是不是得去找当铺的人问一问?

  还是说,难道说,我们林家的祖传戒指是量产的?

  可是不对啊!这金饰繁复华美的花纹,这独一无二的黑宝石,这都不该是量产!更何况,林家会用量产的东西作家主的象征吗?

  我觉得,她肯定做了什么手脚,但是此刻,我没办法提出质疑,因为我想不出来为什么那个林字不见了。

  戒指在她手上,我虽然有当票,可当票上到底没画花纹,只写了“金戒指一枚”,我就是告到官府,这种既定的买卖也不会有人管,毕竟人家也没犯法。更何况,闹得太大说不定还会暴露我的身份。

  可恶,应该一有钱就把它赎回来的!我都忘了这遭,这玩意儿留在民间,到底是个祸害!

  我退了一步,向她提出购买它的请求,无论多少钱,我都愿意出,请她把它转卖给我。

  她毫不客气地拒绝了我,说怎能把祖母的东西卖给一个外人?

  我劝她:“相比较死去的人,活着的人才是最重要的。我看你家中子嗣众多,可生意也不算多好,否则你此刻应该在铺子里忙生意,而不是坐在家里。你应当多为自己的子孙后代打算些,莫要被一时的物欲冲昏头脑。”

  我发挥自己乱扯胡扯的本事,引经据典,最终她仿佛有所顿悟似的,说自己考虑考虑,过段时间给我答复。

  我道:“你现在就给我个结果,我来这一趟不容易,你要是不想卖,就算了。我回去遣人再打一个就是了。”

  她想了想,道:“也好,你若是能给十金,此物便转卖给你。”

  (一百六十九)

  十金!她怎么不去抢钱!

  我现在还要筹备成亲礼,能拿出一金都不得了,她竟然要十金!她自己两金买入,竟敢翻五倍卖出!

  我这下子确定了,她就是在撒谎,恐怕她看到这枚戒指时,用生意人的眼光,一下子便预料到此物之珍贵,绝不低于两金,她先买下来,寻个机会再卖出去,稳赚不赔。

  我好好的一枚戒指,当铺七百银收入,两金卖出,再被这女人两金收入,十金卖出!

  都是不要脸的人!

  叁秋对我说,要不咱们就抢吧!我说不行,闹大了咱们的身份说不定会暴露,到时候,咱们得不知道逃到何处去。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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