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44章 很阳光的作者写出的基调灰暗小说_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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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多余枕头凑合下。”方明华笑着说道。

  “没关系。”余桦赶紧接过被褥,在地上铺起来,边铺边说道:“你们不知道,我爸也是医生,小的时候夏天家里太热,我有时候就偷偷溜进医院的太平间,爬到挺尸床上,那里特别凉快”

  余桦说着,突然觉得自己说的有点过,一抬头就看到陆遥惊愕的脸色。

  “不好意思,陆作家,吓到你了。”余桦赶忙道歉。

  “没关系,你这个后生,胆子可真大!”陆遥哈哈大笑。

  “没办法,逼的。”余华讪讪一笑:“后来我想起海涅的一句诗:生活是痛苦的白天,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你喜欢读海涅的诗?”陆遥问道。

  “我没上过大学,所以书读的比较杂,有啥就读啥。”

  “你说你是牙医?你拔牙水平是不是很高?”陆遥又好奇问道。

  “一般吧,不过不会出人命。”余华笑了笑说道。

  方明华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听着两人闲聊。

  他的脑海里把现在这个年轻人,和后世互联网上的那个“网红”努力联系在一起。

  很健谈。

  语气中还带着一点点幽默。

  看看时候不早,三人洗脚后都各自钻进被窝睡觉。

  没过多久,方明华就后悔自己刚才的决定了。

  为啥留这家伙在房间?

  竟然打鼾!

  我的天啦

  年纪轻轻竟然还打鼾。

  路遥不打鼾,自己也不打鼾,听着地上这家伙鼾声如雷,方明华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第二天早上,方明华起床,看到对面床上的陆遥神情也有些萎靡,估计也没睡好。

  睡在地铺上的余桦倒是很精神,早早起床赶忙把地铺收拾好。

  由于他没有早餐票没法去餐厅吃早饭,方明华和陆遥去吃早餐的时候,一人偷了个煮鸡蛋,一人偷了两个馒头悄悄藏在衣服兜里,回来递给余桦。

  “多谢,多谢。”余桦顿时眉开眼笑。

  又节约了一顿早餐。

  “余桦,我们要去开会,你在房间呆着或者出去随便转转都行,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给你回话如何?”

  “好,那我出去转转。”余桦很痛快答应了。

  既然来申城当然要转转,听说外滩和南京路都不错。

  方明华和路遥来到会议室,照常坐在后排,听着别人发言,方明华低声问陆遥:“陆大哥,你觉得余桦写的这篇《星星》怎么样?”

  陆遥沉思了下才说道:“虽然文笔有些稚嫩,但还是不错,就是文风有点太灰暗,彻头彻尾的一个悲剧。”

  方明华点点头,的确如此。

  要不当年的周主编让他修改的光明一点呢,看来不无道理。

  “小方,我觉得与这个余桦的经历有关,你想一个小孩子跑到太平间去睡觉,一般人能做到吗?看惯了生死,所以他的文中基调比较灰暗。”

  陆遥果然厉害,一针见血。

  余桦的作品里充斥着大量的血腥和暴力,极具张力的文字,像双双紧扼咽喉的大手,让人在沉沦中几欲窒息。

  这就是他的暴力美学,和他在现实中很阳光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陆遥看着方明华略有沉思的样子,又说道:“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你是编辑,你做决定。”

  方明华已经做出决定,就等余桦中午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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