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三章 大阪冬战_铁血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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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对德郡王殿下的回答进行下去。德郡王殿下一定是没有好好看过《帝国田亩法令》和《土地改革六年计划》这两份文件,才会有如此大的误解。此次土地改革计划,乃是出于皇上富国强兵之一贯愿望,以及内阁实现帝国工业化之大政方针而定,并未有劫夺富豪以资下民之意。在下且把上述两份文件之要点简述一二,以正视听。”

  谭嗣同随手整了整西装领子,把齐肩长发向后扶拢,然后从座位下的小皮包内抽出一叠小纸片,放在掌心内边看边讲:“帝国田亩法令的序言部分指出,当今我天朝国境内,土地聚集ri甚,数万大小地主掌控天下田亩大半,而数千万至数万万平民则无一寸立足之地,不得不租佃地主田地以为生。地主常以地产收获之五至七成盘剥佃农,又兼趁佃农无力纳租时放高利贷以牟巨利,致使广大农人困苦不得翻身,乃致逼良为寇,匪盗成群,咸丰、同治间太平邪教席卷江南,即为醒世之训!然地主祖传之地,乃历代辛劳而成,不可无偿滥夺,又恐开zhèngfu擅吞私产之恶例。为此,帝国首届内阁经与圣上商讨,决定以赎买制和国家贷款制解决问题……”

  “……按照土地改革六年计划,在由皇上任命之帝国土地改革委员会领导下,帝国对光绪二十年清理田亩后仍占地一百亩以上的地主土地实施国家赎买,赎买限定于超出一百亩的那部分,一百亩以内的土地仍可保留。另外,在人均占地少于三亩的地区,赎买线降低到三十亩……赎买的价格依据光绪十九年颁布的《农业用地评定条例》进行评估……完成交割手续后,地主可获得一张可在帝国商业银行任何分行兑换和转帐的存折,里面存有国家支付给本人的全部土地款……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减少纸币的发行,以防市价飞涨……”

  “……转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将有一部分纳入国家农场体系,其中的大部分,则有偿分配给无地、少地之农民……有偿分配的具体形式乃是国家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无地、少地之农民,而受地的农民相应地承担一笔与地价相当的债务,这笔债务不算利息,由受地农民分期偿还,如拖延不付,则须服一定期限之劳役,在此期间,其土地由国家转租他人耕种。而贷款还清之前,农民不得擅自转让、租种土地,贷款还清后,国家发给土地所有证,农民可转租、转包土地,但买卖则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土地管理局批准……为防止地主趁农民还贷困难以高利贷或代还贷款方式再兼并土地,还作出了土地一旦分配,十年内不得买卖的规定……”

  “……国家农场属帝国农垦公司所有,以自愿原则雇佣一批农业工人进行现代化农业生产,在规模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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